一、什么是产融结合?
产融结合的概念表述有多个版本。例如,一种表述为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相互结合,以参股、持股或控股等方式实现相互渗透,目的在于发展共同的目标和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另外一种表述为产融结合是指企业通过涉足产业与金融领域来实现产融互动,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价值的过程和活动。不管是哪种定义,对于产融结合的基本内涵和特点,我们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产融结合中包含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两个载体。产业资本一般是指工商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资本及实体资本;金融资本一般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及虚拟资本。
产融结合中包含“由产到融”和“由融到产”两种形式。由产到融,是产业资本投向金融机构形成强大的金融核心的过程;由融到产,是金融资本有选择地投资实体产业资本做大做强企业的过程。但不论是哪种形式,前提都是具备在产业或金融资本中的一种或两种资本的优势。
产融结合中包含推动产业发展和实现社会经济价值最大化两重目标。产融结合是实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多元化经营,提升资本运营层次的一种需要;而金融资本流入实体产业,是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经济,最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在实践过程中,产融结合的具体内容会随着具体时代下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等的不同而体现出不同的结合方式及运作模式,因此产融结合的实际内涵也会随着实践的深入而不断深化与延伸,从单纯的资本结合,扩展至人力、信息、技术、品牌等多种资源共享、辅助运营与管理等协调推进,运用资本的力量,实现资源和优势互补,实现价值的协调增长和最大化。
二、产融结合的发展趋势
根据上述我们对产融结合概念的阐述可看到,产融结合的模式一般出现在具备强大的产业资本或金融资本或两者兼具的企业集团中,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集团、金融控股集团或综合性控股集团(如投资集团)。由这三种主体衍生出来的产融结合模式类型依次为产业集团布局金融业务、金融控股集团布局产业以及综合性控股集团同时布局产业和金融业务。
纵观产融结合的发展历史,产融结合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可追溯至19世纪末,经历了“产融结合-分离-结合-回归”的交替发展阶段。19世纪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以摩根为代表的“由融到产”的企业集团逐步形成;到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对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市场准入、相互持股和投资实行严格限制,使从金融业发端的产融结合模式的发展受到限制,兴起了以GE为代表的“由产到融”的产融结合模式;20实际80年代后,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混业发展开始流行,金融资本再次进入产业资本,产融结合的特征日趋显著;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部分产业集团开始收缩撤离金融,回归主业,但产融结合的模式还在持续发展。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产融结合的发展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以1987年5月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的成立作为产融结合发展开始的标志,大致经历了“产融结合-限制-发展”的阶段。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开放,我国产融结合的模式由早期监管受限时的“由产到融”为主,到逐步包括部分投资集团或综合性控股集团的“由融到产”同时发展。早期产融模式的代表性集团包括海尔集团、新希望集团和德隆集团等,通过控股或参股多家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贷公司、保险公司等,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融集团,同时经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措施,产融集团的过快发展引发了局部风险事件的产生,最典型的是2004年的“德隆事件”,此后产融结合模式发展受阻。2011年开始,产融结合的重要性逐步被监管层意识到,并鼓励逐步探索产融结合的新方式与经验。
结合新时期新经济特点,我们对产融结合的发展趋势概括如下:
从单一领域向综合领域的融合。目前,产融结合模式在多个领域开展,例如“生产制造+贸易金融”模式、“物流+供应链金融”模式、“零售+消费信贷”模式、“产业组合+综合金融服务”模式等,总体来看,逐步从单个领域的产融结合,发展至组合型产业与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融合。
从“产业+金融”的融合向“产业+金融+科技”的融合。“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及新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金融与科技的融合,进而给金融与产业融合的发展也带来了创新。综合“产业+金融+科技”的融合,产融结合出现了平台化、共享性、生态圈等思维方式,形成从产到融,再从融到产的可闭环的创新性特点,扩展集团价值链。
从资本赋能向中后台运营与管理的全方位协同与融合。产融结合的目的,逐步从单纯的资本的结合以获取更高的财务回报,转向以资源共享为基础,以产品、数据和技术为驱动,进行全面的扶持与培育,包含了组织与组织、人与人之间的协同与融合,体现出管理的价值创造能力。
三、产融结合战略下的集团管控要点
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产融结合具有动态性,产融结合的内容与方式需要根据每个集团企业自身特点并结合外部环境来确定或进行动态调整。产融结合成功的关键在于互相融合和互相促进。在“由产到融”方面,产业集团需要充分研究自身、合作伙伴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并且有能力制定有针对性的、专业的和综合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提升产业链价值;在“由融到产”方面,金融服务集团需要充分研究自身的金融资源供给优势,并且有能力选择潜力产业,为实体企业输送除资金以外的品牌资源、业务资源、数据信息资源、运营管理资源等,提升金融服务价值。
基于我们对上述产融结合模式发展趋势特点的分析,对于计划采用产融结合战略的企业集团,我们提供以下发展建议:
根据自身特点合理组合产业与金融资本。具备产业资本优势的集团在考虑涉足金融业务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金融牌照的选择与获取;具备金融资本优势的集团在考虑进入产业投资时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产业的选择与进入。盲目扩张与进入不会带来更强的资源整合与竞争力,反而可能会分散企业的资源,无法实现协同发展的目标。
产融结合过程中的创新管理。产融结合没有固定的模式,尤其在一些新兴领域,需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设计贴合的产品与服务传递模型,为产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和便捷的金融服务,为金融提供场景适合的、安全的、具备高投资价值的产业领域。
产融结合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投入。人力资本是确保产融结合成功的又一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产融过程中的核心岗位人才,包括同时了解产业和金融的专业投研人员、以及同时了解金融与科技的专业金融科技人员,以及同时了解产业、金融和科技,并能创新设计商业模式实现产业与金融互融互通的复合型专业人员。
产融结合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多产业与多类型金融业务的融合必然加大产融综合管理的难度。建立标准化和流程式的企业管理机制需要加大中后台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对企业数据与信息的整合和二次开发,以及基于IT的运营流程的优化等,确保信息、资源、产品、服务、技术等要素在产融生态中高效、无缝对接与流通。
融合结合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无论是产业资本进入不熟悉的金融领域,还是金融资本参与不熟悉的产业领域,都会出现产融不协同,或带来合规、信用、操作、声誉等多方面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的意识和风险文化需要逐步建立,同时创新设立风险缓释机制,如设立风险缓释准备金,确保产融过程中即使无法实现“1+1>2”的协同发展效应,也不会对产融各板块业务带来可持续经营的风险。
本文作者:李燕。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圣企业管理研究院或者宁圣企业管理集团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