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于近日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并表态“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初步建立相应监管制度体系”,这是继监管层开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发布的又一次延期通知。
P2P行业接下来将如何发展?是否将在强监管下逐渐消失?或是迎来一个并购潮,仅存少数实力较强的机构?本文从当前监管层对P2P平台的定位以及P2P平台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所需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出发,认为当前在传统银行金融机构还未能充分运用金融科技重塑借贷服务业务并触及更深度客户的情况下,P2P平台仍然有其存在的特有的优于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的价值,而未能具备这些核心价值的机构或将直接退出,或被并购退出。最后,P2P为获得长久的竞争力及不可被替代性,结合后期资本市场的关注要点,本文提出了P2P核心价值的评估维度和思路,供行业参与者参考。
1.再读当前监管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平台)的定位
根据当前的监管规定,网络借贷是指个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8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核心职能主要包括:
1)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2)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并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
3)持续的投资者教育,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与隐私;
4)加强信息披露。
P2P平台在承担信息撮合的纯中介行为外,还承担包括资信评估、项目真实性审核等义务,保护出借人的基本权益。尽管其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但是可以理解为,P2P平台本身也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风控体系,对借款人及其项目进行风控审核,防范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欺诈风险及部分信用风险,这中间又承担着部分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职能角色。P2P平台的核心价值之一,便是在于其信贷撮合业务的真实性及其对真实性的审核能力,即风控能力。P2P平台应当始终清楚自身被赋予的职责,并在既定的职责范围内扩充业务维度,提高运营和管理能力。
2.最佳实践的P2P平台有其优于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价值
P2P平台产生的背景,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1)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小额信贷被认为是促进社会发展,减少社会贫困的有效手段,商业化运作后的小额信贷机构能够触及广大低收入及信用薄弱群体,流程周期虽较银行更为灵活方便,但因其业务小而分散,导致需要大量的人力与时间成本,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率居高不下问题。
2)传统银行金融机构在没有政策压力的情况下,并没有太多意愿去下沉客群,服务偏远或者小额分散的客户,也并没有积极性去进一步加强征信基础设施建设,调整风控技术,以满足服务这部分客群的需要。
P2P平台的产生,可理解为是先进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作为传统小额信贷机构的创新发展形式以及传统银行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形式,弥补了前两者在服务广大信用基础薄弱的中低收入或弱势群体时所面临的瓶颈。实践下来,尽管P2P平台目前并没有完全解决小额信贷业务中的高成本、高利率及深度覆盖问题,但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体现如下:
1)覆盖面广度与深度问题。即便是类似邮储或农信社这类具备最多物理网点的传统银行金融机构,也无法充分覆盖全部有贷款需求的客户群体,或者辐射范围有限。P2P的线上方式一方面不受物理经营场所的限制,另一方面在获客渠道上也更为灵活和便利,最佳实践的P2P平台应当具备能够更好地拓宽可触及客户的广度与深度的潜在优势。
2)成本与效率问题。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机构在信贷审核、审批及放款流程方面的复杂手续和较长时间,P2P平台主要利用技术实现自动化,以更快的速度完成风险评估和借贷撮合,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中间的手续费用和部分人力成本。
3)公平与透明问题。P2P平台将借款标的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发布于网络,包括借款人信息和具体项目信息,借款合同也披露利率及其他相关手续费用问题。传统的线下借款方式,可能会存在信贷员私下向客户索取贿赂或佣金的情况,以及修改资料等人为的欺诈行为。尽管线上操作会带来另一维度的欺诈风险,但是其透明度和公平性方面,总体而言优于传统线下操作。
4)金融消费者用户体验问题。P2P平台的作用不仅仅是为借款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也为广大小额投资人提供了多样化理财产品和增收的机会。随着互联网及支付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线上的便利操作以及全流程问题解答服务,远比物理网点及电话咨询的体验感强。
综合上述P2P平台在解决小额信贷操作层面的实际问题方面,P2P平台的另一个核心价值,应当在于如何运用先进金融科技扩大客户覆盖广度与深度,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产品与服务体验。经过几年的“野蛮增长”和发展摸索后,具备核心价值的P2P平台应该已经将外部流量逐步转化为平台自身具有一定粘性的客户基础了。
3.P2P平台核心价值的评估维度
P2P平台是市场的有效补充,其颠覆的是传统低效和低透明的商业模式,而不是颠覆传统银行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系统中的全部职能。
近年来,普惠金融发展是国家重要战略规划之一,在政策层面,国家要求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及“三农”的信贷扶持力度;在实践层面,随着金融科技的应用日趋成熟以及传统银行金融机构对金融科技的态度由排斥到逐步认可并且积极拥抱,传统银行机构也在加快金融科技的应用及业务转型的步伐,P2P平台的功能也被逐步整合至其现有系统中。因此,P2P能否持续保持核心优势,在与传统银行金融机构的竞合中始终无法被替代?在监管日趋完善的情况下,资本市场将会如何选择有价值的P2P平台?
我们在评估P2P的核心价值时,考虑以下主要维度:
1)平台治理与管理能力,衡量治理层与管理层对P2P行业的理解程度,长期发展战略眼光以及在既定目标下协调内外部资源实现有序发展的能力。具体而言,P2P行业属于金融科技行业的分支,即其有着金融的部分属性,因此其对公司治理的要求更高,但同时因为P2P运转的高效,在公司治理上也需灵活,故在严谨和高效之间需有权衡,这也是P2P平台公司治理的特点。公司治理的作用尤其体现在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隔离,在重大经营战略方向制定上(如资产端类型,商业模式调整,风控标准设定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会最大限度降低平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就P2P平台的业务实践来看,是否存在完善的风控委员会制度,以及风控委员会中各委员的专业性、独立性等尤为关键,否则在业务上,若董事会干预过多,对业务稳健开展不利。
2)风险管理能力,衡量P2P平台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创新风险管理的能力。具体而言,如前文所述,风险管理是P2P平台对借款人、投资人提供的最核心的服务,平台能否对借款人做风险识别、分类和定价,对投资人找到匹配其投资偏好的借款人,这对平台的品牌、成交量有决定性因素。 实践中,P2P平台的风险管理除了制度上完善之外,更重要的是充分借用数据和技术的能力,这包括: 对借款人和借款标的项目真实性的审核能力(包括借助社会化征信手段、反欺诈系统、定价系统、逾期水平实时监测等),及风险预警的能力。目前被P2P平台广泛使用的技术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这两个领域中的应用技术。
3)线上运营能力,衡量P2P平台持续提高运营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的能力。具体而言,对线下P2P,监管直接取缔的态度非常明确,因此无论是P2P的借款端还是投资端的获客均依托于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基于互联网的借款和投资用户的获取能力也是合规平台的核心能力。在对互联网客户的精准定位、互联网营销活动方案的制定、对借款、投资用户流量的获取等方面的差异是直接区分优劣平台的关键点。
4)平台的盈利能力,衡量P2P平台的盈利水平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体而言,绝大多数P2P平台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对借款人收取的服务费,目前也有少数的平台开始对投资人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定价一方面取决于平台撮合成交的规模,即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另一方面取决于借款端底层资产的风险,风险越高,风险溢价越高,借款综合成本的提高则可对借款人收更高的服务费。衡量P2P平台在当期或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经营效率的提高、成本的合理控制以及平台借款标的募集(标的募集的速度越快,在保证借款项目供应的前提下,可撮合更多的借贷成交)等。
5)IT系统建设水平,衡量P2P平台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综合能力。具体而言,合规的P2P平台是依托线上的 ,因此基于互联网的各项信息技术是否成熟决定。抛开监管要求的各项技术安全规定之外,还包括资产端系统的业务处理能力, 全自动的风险管理系统,线上客户管理与获客系统,稳健的信息安全系统,改善借款人、投资人用户体验的自动化系统等。又由于P2P平台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些业务系统模块之间的完整性,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整合能力、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以及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金融消费者保护,衡量P2P平台对其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而言,金融消费者保护常常被P2P平台忽视的原因,是因为它不能立即带来资金回报,但是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这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它包括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恰当的产品与服务;以先进技术手段监督和防止借款人多重负债或过度负债;以透明和负责任的原则指定合理价格;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保护客户数据和信息的隐私,以及有效解决项目中的纠纷。